2025-05-01

导读: 本导则适用于火力发电企业,水力、风力、光伏等发电企 业可参照执行。国家能源局将根据本导则实施情况,适时以分 册形式,制定适用于水力、风力、光伏等发电企业的安全风险 管控体系建设导则。


8月24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征求《发电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导则(火电分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指出,为进一步加强发电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推进发电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引导发电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机制,准确识别安全风险,积极采取针对性控制措施,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大力提升电力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特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从设备系统、作业任务和作业环境等方面提出了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体系建设量化要求,有利于发电企业实行风险分级管理,有利于电力行业丰富完善监督管理方式。发电企业可按照本导则,结合“两票三制”等,建立健全涵盖设备系统、运行、检修和管理等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体系。

据意见稿,本导则适用于火力发电企业,水力、风力、光伏等发电企业可参照执行。国家能源局将根据本导则实施情况,适时以分册形式,制定适用于水力、风力、光伏等发电企业的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导则。

blob.png

blob.png

     附件:发电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导则(火电分册)(征求意见稿)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