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讯:日前,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获悉,环保部印发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遥感检测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
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遥感检测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控制汽车污染物排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我部决定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遥感检测法)》。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7年3月10日前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p.gov.cn/)“征集意见”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王军方黄志辉
电话:(010)84916280-8223、84916280-8222
传真:(010)84926554
邮箱:wangjf@vecc-mep.org.cn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大气环境管理司崔明明
电话:(010)66556297
传真:(010)66556284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3月2日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控制汽车的污染物排放,制定本标准。遥感检测是一种不影响道路正常通行的监督抽测方法,与定期检验同为排放检验方法。
本标准是在参考北京市地方标准《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检测方法(遥测法)》(DB11/318-2005)、《在用柴油汽车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遥测法)》(DB11/832-2011)和广东地方标准《在用汽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检测方法(遥测法)》(DB44/T594-2009)及美国EPA420-B-04-010“GuidanceonUseofRemoteSensingforEvaluationofI/MProgramPerformance”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测量结果编制而成。
本标准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大气环境管理司和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理工大学。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延伸阅读: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