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环保网讯:日前,北极星环保网获悉,广东印发《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全文如下: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函〔2017〕679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有关单位: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广东省地方环境标准《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989-2017)已由省质监局会同我厅联合发布(见附件),定于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请认真组织宣贯,在标准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厅反映。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5月11日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加强工业废水铊污染物的排放控制,保护和改善水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要求。
本标准与国家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互为补充。本标准发布后,新发布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与本标准适用范围重叠,且重叠部分严于本标准的,或者针对重叠部分新增控制项目的,执行新的国家标准。本标准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广州大学、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齐剑英、陈永亨、李祥平、张英民、王春霖、曹桐辉、蒋炜玮、卢文洲、陈晓燕、陈亚灵。
本标准由广东省人民政府2016年12月8日批准。
本标准于2017年4月21日首次发布,自2017年10月01日实施。
本标准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厅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