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讯: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获悉,浙江省丽水市发改委发布了《丽水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竣工验收意见》。具体如下: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丽水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竣工验收意见》的通知
丽水市发改委: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要求组织丽水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竣工验收的请示》(丽发改基综〔2017〕8号)收悉。2016年12月23日,我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召开了丽水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竣工验收会议。现将竣工验收会议形成的竣工验收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2月7日
丽水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竣工验收意见
2016年12月23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在丽水市主持召开了丽水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竣工验收会议,会议成立了项目竣工验收委员会(名单附后)。验收委员会成员检查了项目现场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听取了项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项目竣工验收汇报以及专家对项目竣工验收的意见,查阅了有关项目竣工验收资料,会议经过讨论,形成项目竣工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名称
丽水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二、建设、设计、施工、营运单位
(一)建设单位:瑞威环保再生能源(丽水)有限公司,丽水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二)主要设计单位:赛鼎工程有限公司(原化学工业第二设计院)
(三)主要施工单位:深圳市中建大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楚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舟山市电力安装公司丽水三合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四)施工监理单位:扬州邗江新能源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扬州市建达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南京苏安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环境监测工程有限公司
(五)营运单位:丽水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三、工程地点
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潘田村
四、工程建设主要依据
(一)2007年9月27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外商投资丽水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浙发改外资〔2007〕696号)。
(二)2008年11月14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外商投资丽水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浙发改设计〔2008〕172号)。
(三)2006年11月23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浙江省丽水市生活垃圾发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06〕618号)
(四)2010年12月23日丽水市电力局《丽水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审查意见》(丽电发〔2010〕498号)
(五)2015年3月12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丽水垃圾焚烧发电工程改造项目核准的通知》(浙发改投资〔2015〕135号)。
(六)2015年8月6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丽水垃圾焚烧发电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浙发改设计〔2015〕69号)。
(七)2015年1月28日丽水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丽水垃圾焚烧发电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丽环建〔201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