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01


  我国将积极稳妥推进海上风电开发,大力推进海洋能发电技术示范应用。日前,国家发改委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我国未来5年海洋可再生能源发展指明了方向。我国将积极稳妥推进海上风电开发,大力推进海洋能发电技术示范应用。日前,国家发改委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我国未来5年海洋可再生能源发展指明了方向。

  《规划》明确,到2020年我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15%,进一步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加快对化石能源的替代进程,改善可再生能源经济性。

  在涉海领域,我国将积极稳妥推进海上风电开发。开展海上风能资源勘测和评价,完善沿海各省(区、市)海上风电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已开工海上风电项目建设进度,积极推动后续海上风电项目开工建设,鼓励沿海各省(区、市)和主要开发企业建设海上风电示范项目,带动海上风电产业化进程。完善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政策,加强部门间协调,规范和精简项目核准手续,完善海上风电价格政策。健全海上风电配套产业服务体系,加强海上风电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设备检测认证、信息监测工作,形成覆盖全产业链的设备制造和开发建设能力。到2020年,海上风电开工建设1000万千瓦,确保建成500万千瓦。

  推进海洋能发电技术示范应用。协调海岸和海岛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因地制宜开展海洋能开发利用,使我国海洋能技术和产业迈向国际领先水平。完善海洋能开发利用公共支撑服务平台建设,初步建成山东、浙江、广东、海南等四大重点区域的海洋能示范。加强海洋能综合利用技术研发,重点支持百千瓦级波浪能、兆瓦级潮流能示范工程建设,开展小型化、模块化海洋能的能源供给系统研发,争取突破高效转换、高效储能、高可靠设计等瓶颈,形成若干个具备推广应用价值的海洋能综合利用装备产品。开展海岛(礁)海洋能电力系统示范工程建设;在浙江、福建等地区启动万千瓦级潮汐能电站建设,为规模化开发海洋能资源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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