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讯:2017年3月22日,《北京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社会成本评估报告》发布,通过界定生活垃圾焚烧社会成本,利用公开数据核算出北京市生活垃圾焚烧社会成本约为1089元/t,生活垃圾管理全过程社会成本为2253元/t。徐海云先生以个人博客的方式对此出质疑,但是,固废网转载了该博客,产生了影响,在此特别对本本报告进行说明。
1、评估方法从社会角度出发
评估基于废弃物管理的LCA框架,传统的公式为:系统总成本=所有环节成本之和=各环节内部净成本之和+各环节外部成本之和=(各环节内部成本-各环节收益)+各环节外部成本。此处,内部成本由于涉及处理厂的基础设施建设、人员、运行维护等内部数据,在目前的信息公开条件下难以获得,因此,做不到用内部成本对我们的估计进行核查。但处理厂的内部成本与内部收益之和,应为公共财政支付的所有补贴及费用之和,因此,在焚烧厂收益率10%以下的情况下,公共财政支出可用于估计内部成本。
站在社会角度,从公共财政、公众支付(自愿或非资源)、捐助的角度,提出社会成本的概念。这一计算方法精度要求较低,更多是估算。此次采用的数据具有明确的出处和计算方法,遵守保守的原则,只计算直接成本,未包括间接成本。结果应当都是保守的。
2、台湾省垃圾量统计方法一直未变,垃圾清运量下降,资源回收率提高是事实
徐海云先生用2014、2015年两年的焚烧量数据说明台湾省的垃圾量一直在增长,认为台湾省垃圾减量是“统计出来的”,这是不科学的。我们的报告采用的是减量较好的台北市的数据,人均生活垃圾日清运量从1998年1.42kg,降低到2015年的0.28kg,降低了近80%。从台湾全省的情况来看,各项统计数据也呈现下降趋势,焚烧量从2002年的最高点503.8万吨降低到2016年299.3万吨,降低了40.6%;人均生活垃圾日清运量从2000年的1.02kg,降低到2016年的0.404kg,执行机关资源回收率达到46.9%。2005是“一县市一焚化炉”政策叫停的那一年。

*数据来源:台湾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保统计资料库
*其中垃圾产生量“指一般垃圾量、巨大垃圾量、资源垃圾量及厨余量之合计”,即减少的清运量=巨大垃圾+资源垃圾+厨余垃圾,并非被“统计”入事业垃圾中。
延伸阅读:
【调查】单靠焚烧就能解决垃圾围城?背后的成本才是最大的问题
徐海云评《北京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社会成本评估报告》:政治正确下耸人听闻的报告
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社会成本评估报告(全文)